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设计
建筑面积:54269平方米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 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市府南路(乙二路)以南、市府西路(乙一路)
以东、邮政枢纽(丙二十六路)以西、规划路(丙二十四路)以北
2.3 设计周期:90天
2.4 设计深度标准: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设计资质要求: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大型公共工程设计业绩;
5、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0月 24 日至 2012年10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1000 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电话:0431-87683022 联 系 人:李博